24小时咨询热线:17741153429(微信同步)
大连晨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程经理
17741153429 (微信同步)
Q Q:1914545145
邮 箱:1914545145@qq.com
网 址:www.dlcjcw.com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83号
代理记账的定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经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查批准成立的从事代理记账行业的公司称为记账公司。代理记帐许可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让。代理记帐机构不再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或者因故撤销,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其代理记帐许可证书。
Copyright ©http://www.dlcjcw.com/ 大连晨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辽ICP备17000352号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