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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了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
文书格式符合规范,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的,当场予以受理,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请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上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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