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晨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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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司注销后银行贷款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公司注销前的清算情况以及贷款是否有担保等因素,具体如下:
公司依法清算且贷款已处理: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已依法成立清算组,并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银行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债权申报,那么贷款会从公司清算财产中按顺序进行清偿。若清算财产足以清偿全部贷款,银行贷款将得到全额偿还;若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贷款,未清偿部分通常随着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而消灭。
公司未依法清算: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此外,如果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也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贷款有担保:若公司注销时未清偿银行贷款,但贷款存在抵押、质押或保证等担保措施,银行可通过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来清偿贷款。对于保证贷款,银行有权向保证人追偿。
贷款无担保且未清偿:如果公司注销时既无担保措施,又未清偿银行贷款,银行可能会将该笔贷款转为坏账进行核销,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放弃了追讨欠款的权利,银行仍有权继续追讨欠款。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欠款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使银行追讨的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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