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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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连公司注销是行政许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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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连公司注销是行政许可行为

发布日期:2018-07-02 作者: 点击:

  公司注销前,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在公司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是可以选择公司注销的。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大连公司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清算程序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然后主体资格消灭。通俗一点讲,撤销就是对已经完成的登记行为的否定,或者说是一种纠错行为,错误的登记丧失法律效力。


  公司注销先到国税、地税办理注销以外,还要通过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公告45天),公司成立清算小组,有些需要出具清算报告,在向工商局提交注销申请,一般需要三个月多能够办完手续,过程比较繁琐,还会涉及到查账、漏税补缴等。

大连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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